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暨福建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54年,是解放后福建省人民政府创办的首家公立医院,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隶属于福建中医药大学)。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3、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间出生),岗位4另有要求的除外;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考试合格证明需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交),其余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届别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份为准。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本方案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网站(网址:http://www.srmyy.com)上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 2023年7月17日17点整。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登录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网站(www.srmyy.com),按要求注册报名并上传完整相关证件材料(报名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5]107号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须上传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学历、学位证照片(当年应届生尚未取得的上传就业推荐表照片);方向证明照片;执医证照片;规培证照片;相关工作证明等。
3、资格初审:医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予以反馈。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参加考试,请考生及时在招聘方案页面右上角“会员中心”的“投递历史”栏目中查看初审结果。
4、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当年应届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医院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未能如实和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完成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不在递补。
5、资格复审确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需带上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邮编:350004
五、考试
1、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实际应聘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根据笔试得分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进入),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srmyy.com)。
六、体检
1、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公示前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非在编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系我院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医院《非在编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自公示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因拟聘人员原因无法入职的,医院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中路602号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编:350004。联系电话:0591-83258119、0591-8394729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组织实施。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394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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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07062023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二)
文章来源:http://www.srmyy.com/index.php?m=hr&a=show&id=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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